成都户口的办理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:
入户申请表 户籍证明
(或户口簿)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
亲属关系证明(如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供)
入住证明(原件和复印件)
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一次性缴款发票(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),或按揭合同、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(原件和复印件)
社保缴纳证明:
市或区(市)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《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》
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:
例如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(申请配偶、未成年子女随迁时提供),无犯罪记录证明等
具体办理流程如下:
到成都各区派出所的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。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,领取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申请人持身份证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第三联、《户口迁移证》第二联、身份证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。
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参考资料整理得出,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,请以当地公安机关的最新规定为准。






